第47章 抓鱼 (第1/2页)
周祥脸色顿时涨的通红,一把拉住手推车边沿,指着周小麦气急败坏。
“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子?”
“那得取决于你眼里有没有我这个闺女。”
周祥感到父亲的威严受到了挑战,抬手要打。
两种不对等的关系,周小麦就应该对他唯命是从,指东不往西。
周小麦立刻放下手推车把手,不等巴掌落下来,迅速一脚踹向了周祥的腹部。
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闺女会和自己动手。
周祥跌坐在地面上,瞳孔撑大,由错愕转为到震怒。
“畜生!你敢对老子动手?”
“对你动手怎么了?我早想这么干了!你屁本事没有,不如意就回家打媳妇打娃,有一点做丈夫做爹样子?告诉你,别在我面前吆五喝六,我可不是曾经那个任你打骂摆布只会默默擦眼泪咬牙隐忍的周小麦。”
“和老子动手,你是要吃罪的!”
周小麦扬起下颚,不屑道:“律法不是你这种人的保护伞,把咱家那些龌龊事情拿到公堂上说我都不怕!倒是要看看,青天大老爷是惩治你这个只会打媳妇卖闺女的窝囊废,还是惩治我这个受害者。”
大泽国的律法,有太多不公平的约束。
比如妻子状告丈夫,要先赤脚踏过炭火铺成的路。
比如子女状告父母,要先承受五十鞭刑。
可是丈夫状告妻子,父母状告子女,并不需要先接受任何惩罚。
其中,子女对父母不孝,更是大不敬,查出属实,严重者可以判处流放,或者死刑。
但是像周祥这种,法律也不是他的保护伞,他的所作所为,法律不会偏袒。
再者,周小麦在律法上,已经不算周家人。
周祥真去状告,也占不上便宜。
“你当真是要和娘家决裂?我告诉你周小麦,没有娘家,你啥都不是,哪怕村长暂时收留你在村里,也没人拿你当人看。”
“我的事情用不着你来管,日子过成什么样,那是我的本事。至于娘家,呵呵,你们除了坑我,还会干什么?当我稀罕你们?”
周祥手撑着地面爬起来。
“行啊,老子也不想认你这个丢人现眼的闺女,不嫁去吴家可以,给老子拿五两银子,以后你是死是活,老子不会过问一句。”
“纠正一下,以前我的死活,你也没在乎过!要五两银子是吧?我想问问你,如果我就是不给,你有招吗?”
周祥始终认为,不管他怎么对待周小麦,周小麦都是他的女儿。
天下无不是父母,哪有子女和父母记仇的?
周小麦在韩家的那两年,也是每个月往家里送钱。
更是让周祥觉得,周小麦本就该一心为了娘家。
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,嫁出去的闺女,就不归娘家管。
现在想想,周小麦不给钱,他还真没有办法。
“你好样的周小麦!老子就当白生养了一场,以后你没我这个爹,我也没你这个闺女!”
周小麦气死人不偿命:“你最好记住今天的话,别让你们那边的人动不动异想天开,还想用我换聘金,都想屁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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