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6章 天才毒师刘招华—完 (第2/2页)
一句话,全场死一般的寂静。
紧接着,他逐条推翻所有的定罪证据,当庭自辩!
“我的所有制毒口供,都是被诱导的。”
随后,他又抛出了最致命的法律漏洞!
“我合成的物质,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、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。”
“此物属于化工中间体、灭鼠剂原材料!我原本准备运往内蒙古,用来大规模灭鼠!”
“其分子结构、药理属性、立体结构,和当年刑法定义的毒品甲基苯丙胺,并非同一种物质!”
当年的司法体系和毒品目录中——把这类衍生物,确实没有明文定为毒品!
这也是他敢狂喊无罪的最大底气!
谈及同伙陈炳希,刘招华一脸无辜:
“我本人非常痛恨毒品!”
“和陈炳希合作,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!”
“我从头到尾,都以为自己做的是香料化工、香精贸易生意!”
“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贩毒!早知如此,绝不可能合作!”
法庭上的所有人都听懵了!
而更滑稽的一幕来了——
轮到陈炳希庭审时,说辞竟然一模一样!
陈炳希当庭大喊:
“我也被骗了!”
“我只知道刘招华是做高端香料的大老板!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制毒!”
“把他带上来!我要和他当面对质!”
两大世纪毒王,当庭互相甩锅,堪称司法史上的名场面!
整场庭审,都顺着刘招华的节奏了。
只要聊到分子式、化学结构、衍生物差异、药理区别、合成工艺……
刘招华便滔滔不绝,条理清晰,而且面带从容微笑。
庄严肃穆的刑事法庭,
硬生生被他变成了一对一高端化学公开课!
全场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员、书记员,全都听得一脸茫然。
庭审最后,辩护律师陈代龙于心不忍,当庭求情:
“审判长,各位审判员!”
“药品与毒品,本就一线之隔!”
“合理应用是良药,滥用流通才是毒品!”
“刘招华在苯丙胺化工领域,是百年难遇的一个天才。”
“恳请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,让他投身到医药科研和禁毒研究中,将他的天赋,用来回馈社会吧!”
可惜!天才从来都不是赦免的依据。
2007年6月22日,一审宣判!
“被告人刘招华,犯贩卖、制造毒品罪,判处死刑!”
刘招华当庭不服,立刻提起上诉!
2008年6月25日,二审终审裁定:
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!报请最高法院死刑核准!
2009年9月15日,世纪毒王刘招华,依法执行死刑!
尾声
刘招华的一生,疯狂、传奇和偏执。
但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:
是刘招华一个人,改变了整个中国禁毒司法体系!
正因为他钻了法律漏洞,利用化学衍生物来规避罪名,制造新型毒品,国家从此重新制定了毒品认定标准!
补齐了所有新型合成毒品的法律空白!
细化了所有苯丙胺类衍生物定罪条款!
封堵了所有化工变体毒品的司法漏洞!
自他之后,再无任何毒枭,能靠改分子结构、改药物变体,来逃脱法律制裁!
一代天才毒师,身死落幕,却彻底改写了中国禁毒史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