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78章 乌弥月把王族身份摆上桌 (第1/2页)
乌弥月拆线以后,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下床。
是把王女身份摆上桌。
腊月二十六上午,白不治拆掉腰侧最后两根外线。伤口已经合拢,周围仍有新生皮肉的红痕。她可以慢走,可以短时坐直,仍不能骑马、跳跃或披重甲。
“再养七日。”白不治道。
“七日后能骑?”
“能上马,不等于能跑。”
“能跑多远?”
“从东二房跑到药房,老夫把你抓回来。”
乌弥月穿好赭红骑装,却没有束软皮护腰。伤处外只围一条宽松草原织带,披肩盖住侧腰。她走到议厅时步子仍大,速度却比平日慢一半。
桌上已经摆好五样东西。
银月骨哨。
一块完整马牙牌。
三页正式回文。
左贤王断市告牌。
她本人真实身份书。
身份书不是大雍路引。
是北朔王族出生时由王帐、母族和祭帐三方各留一半印的薄羊皮。上面写乌弥月,二十一岁,北朔老王第三女,母族阿史那月帐。
闻人清看完羊皮:“你主动提交?”
“对。”
“提交后,身份将进入大雍正式案卷。”
“本来全城都知道。”
“传闻与案卷不同。案卷会随案件入京,可能影响两国交涉,也可能被大雍视为敌国王族非法入境。”
“我就是非法入境。”
屋里几个人同时看她。
乌弥月道:“我化名弥月,随商队进临渊,没有递王女国书。别替我改成微服访问。”
闻人清提笔:“入境目的?”
“查失踪战马和阿古达。”
“是否受王帐正式命令?”
“没有。老王病中,左贤王代掌冬帐。我若申请,他先会知道。”
“所以是个人行动?”
“以王女身份调过三名亲随和十一辆商车,不算完全个人。”
她一条条承认。
没有拿后来救粮证明最初入境天然正确,也没有因左贤王追捕就说自己已不是北朔王族。
“为何现在公开提交?”闻人清问。
“因为查封令说王府私藏我。”
乌弥月把身份羊皮推到桌中央。
“我不是藏在陆沉舟房里的东西。我要以北朔三王女、失马案证人和非法入境本人受审。你们问我,不必先问王府准不准;要限制我,也写清依据,不拿别人保护我的行为替我定罪。”
陆沉舟坐在旁听位,没有插话。
苏听澜也没有说王府不能交人。
这是乌弥月自己把身份摆出来。
别人可以支持,不能替她收回。
闻人清问:“你要求与王府案件分离?”
“身份责任分离,事实不分离。我住王府、用骨哨调车、在北门拒绝赫连铎,这些都和他们有关。但我进城、查马、母族拿粮,是我的账。”
“若正式认定非法入境,需要限制离城。”
“本来就被封着。”
“封府解除后也可能继续限制。”
“可以。不能把我交左贤王。”
“大雍不能在未核王帐正式要求前,把证人交给被其指控的一方。”
乌弥月点头:“这句写进去。”
闻人清当真写入临时证人保护决定。
身份明确以后,证据逐项核验。
银月骨哨由乌弥月解开薄绢袋,只让闻人清隔布查看纹路。骨哨是老王亲授,左贤王无权单独收回;但乌弥月曾用它调十一辆北朔商车救粮,也在北门吹归营长音。
“能命令三百骑吗?”闻人清问。
“不能。只能让认王帐礼的马和人注意。赫连铎退,是不愿担开战罪,不是被骨哨控制。”
“能否伪造?”
“纹能仿,声音难。每只骨哨按持有者肺力和指距磨孔,别人吹会偏。”
闻人清没有让她当场反复吹,记录一次北门已有三百人听见的使用事实即可。
马牙牌则需要顾昭宁作证。
大理寺临时开正门,让顾昭宁入府两刻钟。她刚从旧河床回来,军袍上都是泥,右手仍握两段钥匙中的上段。
乌弥月问:“第四、第五囤呢?”
“八辆车未走,已卸回六辆,剩两辆等魏崇验袋。后三囤新封未拆。”
“先说马。”闻人清提醒。
顾昭宁把十二年前失马谷军报放下。顾家军当年追到的马群中,有七匹佩戴与现存牙牌同制的王帐料牌;阿古达死前弯刀、左贤王旧制青铜扣和地下马料账能互相对应。
“你亲眼见阿古达交易?”
“亲眼见他带无纹战马、接大雍盐引与军械。没有亲眼见十二年前第一次交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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