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78章 乌弥月把王族身份摆上桌 (第2/2页)
“乌弥月是否杀阿古达?”
“阿古达中毒后仍与她交手,最终死亡。毒源来自他自己一侧使用的药,不是乌弥月下毒。她的刀伤由他造成。”
乌弥月道:“我也想杀他。”
顾昭宁看她:“想过不等于做了。”
“记上我想过吗?”
闻人清道:“动机可以记录,不能替代行为。”
“那便记。”
两国敌手第一次在同一份证词上签名。
顾昭宁签“大雍临渊守军偏将、现场见证”。
乌弥月签“北朔三王女、失马案证人、非法入境待核人”。
两枚印并排,不代表两国和好。
只代表在阿古达与失马这件事上,她们都愿意让自己说的话接受核验。
闻人清问到母族。
“阿史那月帐是否收过失马换粮?”
“收过。”
“多少?”
“现有回忆账约四百石,十二年总数不清。”
“谁批准?”
“我舅父与两名长老可能签过。母亲是否知道,我不确定。”
“粮从何处来?”
“左贤王旁系说是战利与互市余粮。现在看,至少一部分来自大雍失粮。”
“母族是否用马交换?”
乌弥月的手指按在羊皮边缘。
“可能。月帐丢过六十七匹未记战损的年轻马。我以前以为被小部族偷走。”
这句话会让她母族从受粮者变成可能参与交易者。
顾昭宁没有催。
陆沉舟也没有替她说证据不足。
乌弥月自己把六十七写进证言。
“我要向母族发一封公开查账令。”她道。
闻人清问:“左贤王已经断市,信如何送?”
“用王女身份书副印,送王帐祭帐。祭帐不听左贤王军令,只负责族谱、誓言与王族争议。”
“大雍可以放行,但信件需留抄本,不能夹军情。”
“可以。”
“回信同样进入案卷。”
乌弥月看向身份羊皮:“进入。”
她不是把王族身份当挡箭牌。
而是把它变成一项能被追责、也能发出合法查问的工具。
证言结束后,闻人清给她一块新的临时木牌。
正面写北朔证人。
背面写限制离城、不得交左贤王一侧、允许大理寺与王府共同保护。
乌弥月看了半天:“没有房号?”
“证人牌不是住客牌。”
“那东二房还归我?”
苏听澜道:“房费照算。”
乌弥月满意了。
身份变成正式证人,不代表她要从王府搬走。
陆沉舟送她回东二房,只走在伤侧外面,没有伸手扶。乌弥月走到门口才问:“我把身份交进案卷,你不怕以后更难留我?”
“你不是因为案卷才留。”
“也可能因为案卷必须走。”
“那便走。”
乌弥月停下:“你不拦?”
“你若回北朔查母族,我拦的是路,不是你。路上有左贤王的人,可以一起想办法;你自己决定回去,我不能把王府房门变成锁。”
“若我回来呢?”
“苏听澜说东二房照收房费。”
乌弥月笑了一声,腰侧只剩轻微牵扯,没有再疼得弯身。她把额头短暂抵在陆沉舟未伤的左肩,确认两个人都站稳,便主动退开。
“我喜欢你,不替母族免账。你喜欢我,也别替我免。”
“好。”
“回答这么快?”
“怕你再加一条。”
“已经加了。回来以后,东二房不涨价。”
苏听澜从廊角道:“这条无效。”
乌弥月立刻转身去同她谈价。
顾昭宁离府前,乌弥月叫住她:“若母族真用马换粮,你会怎么记?”
“按数量、时辰和签名记。”
“不骂我?”
“账不是你十二年前签的。”
“可我是王女。”
“所以你负责现在查,不替十二年前所有人受刑。”
乌弥月点头:“你若查到顾家的人,也一样?”
“一样。”
两人没有握手。
顾昭宁只把自己那份证词抄本交给她保管,乌弥月则把母族查账令的第一份见证位置留给顾昭宁。
午后,祭帐信使允许从北门出城。
同一时刻,城外十里三百骑开始拔营。
不是北退。
是向更北面的左贤王大营靠拢。
王帐尚未答复是否发兵。
左贤王却已经在聚更多骑兵。